随着法律法规不断完善,人们越发重视合同,合同在生活中的使用越来越广泛,合同能够促使双方正确行使权力,严格履行义务。那么正式、规范的合同是什么样的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产品购销电子合同,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就乙方分销甲方代理产品事宜双方达成如下协议条款:
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一致达成电子产品买卖协议,订立本合同,供双方共同遵守:
1、产品价格以甲方的报价表为准。如遇厂家调价,甲方将提前______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执行新价格。
1、为保障本协议的.顺利履行,乙方须向甲方缴纳保证金人民币 元;保证金在本协议履行完毕后,乙方未违反本协议的相关约定,由甲方一次性无息退还乙方。
2、甲、乙双方进行合同结算,乙方向甲方发出的订货单传真件、复印件及甲方送货单等均可直接作为双方结算的依据。
乙方下订单后2天内,乙方向甲方货款。甲乙双方约定,乙方在本合同年度内向甲方进货不低于 万,甲方出货前1天内,乙方将剩余货款金额划入甲方开立的帐户上。
1、逾期交货:未经乙方允许逾期交货的,甲方逾期交货一天扣除除甲方逾期产品货款总额5%的违约金;甲方逾期10天未交货的,乙方可以拒收,同时有权解除合同。并按预付款的两倍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
2、逾期取货:如乙方暂缓要货,甲方将收取按暂缓要货金额1%的仓储费用。若乙方暂缓要货超过15天应事先以书面形式取得甲方同意。
1.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__________________。(应注明产品的牌号或商标)
(在合同中必须写明执行的标准代号、编号和标准名称。对成套产品,合同中要明确规定附件的质量要求;对某些必须安装运转后才能发现内在质量缺陷的产品,除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合同中应具体规定提出质量异议的条件和时间;实行抽样检验质量的产品,合同中应注明采用的抽样标准或抽验方法和比例;在商定技术条件后需要封存样品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封存,分别保管,作检验的依据。)
(国家或主管部门有计量方法规定的,按国家或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国家或主管部门无规定的,由甲乙双方商定。对机电设备,必要时应当在合同明确规定随主机的辅机、附件、配套的产品、易损耗备品、配件和安装修理工具等。对成套供应的产品,应当明确成套供应的范围,并提出成套供应清单。)
3.产品交货数量的正负尾差、合理磅差和在途自然减(增)量规定及计算方法:________________。
(产品的包装,国家或业务主管部门有技术规定的,按技术规定执行;国家与业务主管部门无技术规定的,由甲乙双方商定。产品的包装物,除国家规定由甲方供应的以外,应由乙方负责供应。
第四条产品的交货单位、交货方法、运输方式、到货地点(包括专用线.产品的交货单位:________________。
(2)乙方代运(乙方运输,应充分考虑甲方的要求,商定合理的运输路线.运输方式:______________。
(甲方如要求变更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应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期限(月份或季度)前40天通知乙方,以便乙方编月度要车(船)计划;必须由甲方派人押送的,应在合同明确规定;甲乙双方对产品的运输和装卸,应按有关规定与运输部门办理交换手续,作出记录,双方签字,明确甲、乙方和运输部门的责任。)
(规定送货或代运的产品的交货日期,以甲方发运产品时承运部门签发的戳记日期为准,当事人另有约定者,从约定;合同规定甲方自提产品的交货日期,以乙方按合同规定通知的提货日期为准。乙方的提货通知中,应给予甲方必要的途中时间,实际交货或提货日期早于或迟于合同规定的日期,应视为提前或逾期交货或提货。)
(执行国家定价的,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或提货期内,遇国家调整价格时,按交货时的价格执行。逾期交货的,遇价格上涨时,按原价执行;遇价格下降时,按新价执行。逾期提货或逾期付款的,遇价格上涨时,按新价格执行;遇价格下降时,按原价执行。由于逾期付款而发生调整价格的差价,由甲乙双方另行结算,不在原托收结算金额中冲抵。执行浮动价和协商定价的,按合同规定的价格执行。)
2.产品货款的结算:产品的货款、实际支付的运杂费和费用的结算,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结算办法的规定办理。
(用托收承付方式结算的,合同中应注明验单付款或验货付款。验货付款的承付期限一般为10天,从运输部门向收货单位发出提货通知的次日起算。凡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缩短或延长验货期限的,应当在托收凭证上写明,银行从其规定。)
(合同应明确规定:1.验收时间;2.验收手段;3.验收标准;4.由谁负责验收和试验;5.在验收中发生纠纷后,由哪一级主管产品质量监督检查机构执行仲裁等等)。
1.甲方在验收中,如果发现产品的品种、型号、规格、花色和质量不合规定,应一面妥为保管,一面在30天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在托收承付期内,甲方有权拒付不符合合同规定部分的货款。甲方怠于通知或者自标的物收到之日起过两年内未通知乙方的,视为产品合乎规定。
3.乙方在接到需方书面异议后,应在10天内(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行商定期限者除外)负责处理,否则,即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甲方提出的书面异议中,应说明合同号、运单号、车或船号、发货和到货日期;说明不符合规定的产品名称、型号、规格、花色、标志、牌号、批号、合格证或质量保证书号、数量、包装、检验方法、检验情况和检验证明;提出不符合规定的产品的处理意见,以及当事人双方商定的必须说明的事项。)
2.乙方所交产品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规定的,如果甲方同意利用,应当按质论价;如果甲方不能利用的,应根据产品的具体情况,由乙方负责包换或包修,并承担修理、调换或退货而支付的实际费用。
3.乙方因产品包装不符合合同规定,必须返修或重新包装的,乙方应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支付的费用。甲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乙方应当偿付甲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包装物的价值部分。因包装不符合规定造成货物损坏或灭失的,乙方应当负责赔偿。
4.乙方逾期交货的,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计算,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并承担甲方因此所受的损失费用。
5.乙方提前交货的产品、多交的产品的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规定的产品,甲方在代保管期内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等费用以及非因甲方保管不善而发生的损失,应当由乙方承担。
6.产品错发到货地点或接货人的,乙方除应负责运交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外,还应承担甲方因此多支付的`一切实际费用和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7.乙方提前交货的,甲方接货后,仍可按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付款;合同规定自提的,甲方可拒绝提货。乙方逾期交货的,乙方应在发货前与甲方协商,甲方仍需要的,乙方应照数补交,并负逾期交货责任;甲方不再需要的,应当在接到乙方通知后15天内通知乙方,办理解除合同手续。逾期不答复的,视为同意发货。
(违约金视为违约的损失赔偿,但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或者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或者增加)
2.甲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应交的技术资料或包装物的,除交货日期得顺延外,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顺延交货部分货款计算,向乙方偿付顺延交货的违约金;如果不能提供的,按中途退货处理。
3.甲方自提产品未按供方通知的日期或合同规定的日期提货的,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提货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乙方偿付逾期提货的违约金,并承担乙方实际支付的代为保管、保养的费用。
(1)甲方将货物交付第一承运人并取得提取货物的单证,甲方将提取货物的单证交付乙方则交付完成,
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交付前由甲方负担,交付后由乙方负担。该风险的负担不影响违约责任和产品侵权责任的主张。
自货物交付后的_________日内完成检验,若对质量有异议乙方应当在_________日内向甲方书面提出,并且妥善保管质量瑕疵货物,等待协商处理。
经检验,若产品质量合格率为_________ %以上则甲方对不合格产品可以采取以下补救措施:要求退货、要求修理、要求更换,费用由_________方负担。
经检验,若产品质量合格率为_________%以下则乙方享有对整个合同或者不合格部分的解除权,乙方仅解除不合格部分的,合同其余部分有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及诚信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条款:
供货明细见附页(品名、数量、规格、品牌、单价、金额)。承包形式:本工程采用包工、包料、包工期、包工程质量和工程造价等一次性包死的承包方式。
本合同生效七日内,甲方一次性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30 %,即人民币大写(¥:元整)作为定金汇入乙方指定账户内,乙方收到甲方首付款之日起,须严格按照双方合同标准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生产,并将货物发往甲方工程所在地,货到工程地安装验收后,甲方再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65 %,即人民币大写(¥:元整),余款即合同总价款的5 %,即人民币大写(¥:元整)作为质保金,在工程验收完毕后一年内付清。
注:以上合同总金额包含:税金、包装费、安装费、运杂费(包括产品运抵甲方工地现场后的卸车、吊装、合理放置等)、运输保险费、资料费、操作维护人员培训费、验收及其他一切可能发生的费用。
该合同总价不因人工、材料价格涨落等任何因素的变化而调整,并且甲方有权拒绝乙方提出的任何附加费用。此报价方案完整,能达到合理使用,不可再有追加费用及产品。如有追加产品及费用现象,甲方概不承担。责任由乙方负担。
由乙方按照产品出厂包装标准包装,并符合产品在购买、运输、销售、使用过程中所涉及的国家及地方对包装物颁布的包装标准及管制要求。包装物不计价、不回收。每件包装箱内应附一份详细装箱单和质量合格证。产品包装不符合本合同规定时,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计量检定规程JJG539—97《数字指定称》之要求。质量(技术)标准为:执行国家衡器标准、行业标准GB/T7723—20xx、JJG539—97、JJG555—96。并向当地计量监督部门省报检定通过。
2)乙方保证本合同标的物必须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达到产品各项性能指标和参数,另外,乙方应保证产品完整无损,全新未使用过,是原装原厂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要求。否则,乙方应承担由于以上原因引起的一切责任以及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直接和间接的损失,并承担合同总价30 %的违约金。
3)产品运抵目的地,甲方派人员进行初步检验,若初检时发现数量、外观有缺损或规格型号等不符合本合同之约定,视为乙方违约,由此造成安装工期延误的,乙方须承担全部违约责任。并承担合同总价30 %的违约金。
4)乙方须同时提供产品检测报告、产品合格证书、质量保证书、产品说明书等所有政府部门验收需提交的相关报告及全部资料。如因资料不全不能通过验收,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甲方与乙方下列物品的买卖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协议以期共同遵守。 一、产品名称、型号、数量、金额:
产品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都按照甲方传真过来的经过乙方确认后的订单为准,单价与金额按当时的市场行情双方协商。
1、交货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若甲方指定地点有变更请送货前三个工作日通知乙方。 2、运费由( 甲 )方承担。
1. 保证质量,包退包换,焊锡后由甲方负责,若乙方所提供的产品质量未能达到本合同第二条规定的质量要求,乙方应给予更换,并承担退货运费,乙方不承担甲方提出的任何直接或间接所造成的产品经济损失。甲方在收到货后经过检测、检验,确认质量、数量完全符合要求后方可入库。如甲方对乙方所发的产品质量有异议,应当在收货后10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并将不合格产品样品寄至乙方公司,乙方在接到甲方书面异议和样品后,应在1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
2、如甲方未在上述期限内提出异议或未经检验使用的,视为乙方交付的产品质量符合约定的质量要求。
1,签订合同后甲方应给乙方1315000元,作为定金,剩余5000000元,在送货前全部付清,在甲方货款打到乙方账户后在15个工作日内将货物送达甲方指定地点,(只限北京)收款账户如下:
本合同系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双方均应自觉遵守,若一方违约,应向非违约方赔偿损失。 九、合同纠纷的解决:
1、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均可向原告所在地法院起诉。 2、本合同未尽事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执行。
经过双方协商乙方收到甲方全部货款后,应种种原因导致送货延迟5个工作日内,乙方应付2%的违约费用,延迟10个工作日的付5%的违约费用 。
日期: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十一、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1、甲方授权乙方作为科佳电子灯饰厂 照明系列产品在 地区的总代理PG电子官方网站,乙方承诺在甲方授权的代理权内进行甲方产品的营销活动,乙方不能跨地区销售。
2、合同期内乙方每月至少销售甲方产品且回笼资金 万元人民币,本合同期内回笼资金共 万元人民币,否则甲方有权单方面取消乙方的代理权(口头告知即可)。3、如乙方年销量(一年总订货量减去总退货量且甲方实际回笼资金)在 万至 万元人民币,返利百分之壹;在 万至 万元人民币,返利百分之壹点伍;在 万元人民币及以上,返利百分之贰。返利在第二年以货物的形式完成。
1、甲方对产品质量实行三包,若因使用不当等非甲方产品质量本身原因造成的损失,甲方不负其责任。如果灯管破烂或严重发黑可两支换壹支,特殊情况协商解决,超过保修期不退换(质保期为 个月)。
2、甲方接到乙方书面订单及货款后确保准时发货,甲方负责货物运输,运输费由乙方负责。3、乙方在到达站提货时,必须检查外包装是否破损或拆封,数量、品种准确无误,如有问题应及时与到达站交涉并在到货后及时通知货运站进行索赔。否则,乙方自行承担责任。
1、因质量问题退货的货运费由甲方负责,退货经过甲方清点核算做出《退货作业流程表》,传给乙方确认后,在乙方下次应付款中抵扣相应的金额。
2、非质量问题引起的退货如甲方同意退货的,则货物必须包装无损,否则甲方不予接受,该退货的货运费由乙方负责,并扣除退货总金额的百分之五作退货处理费。退货价格按乙方最后一次进货价计算.
2、乙方在没有取得甲方有效证明的情况下,乙方不得以现金直接支付甲方业务人员,否则,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3、乙方通过货运部开支票支付货款的,如果货运部停开支票(特别是春节前后),则实行先汇款后发货。
2、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交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处理。本合同经双方盖章及签字后生效,壹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3、补充约定:
乙方所供的卫生间瓷砖均按国家质量标准生产供应,按规范要求需要检测合格后才能收货,其检测费用由乙方负责;颜色按乙方送交的样板颜色规定;如因乙方所供的卫生间瓷砖质量标准问题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均由乙方负责;质保期为乙方所供瓷砖施工后经验收合格之日起1年为限。
乙方所供瓷砖均由乙方根据甲方的计划要求(甲方以传真或电话通知交货量和交货日期),采取公路或铁路运输方式和多退少补方式将所供瓷砖送到甲方兴建的酒店工地一楼,即市路与路交会处东北侧酒店一楼。
乙方所供瓷砖的装卸、运输及运输保险(即动输途中的材料设备、运输工具及司乘人员安全、……等均由乙方负责)费用均由乙方负责。
乙方所供瓷砖包装标准按国家标准执行,即符合公路或铁路运输要求,确保瓷砖不受损坏;包装物由甲方或施工单位负责回收处理;但有毒有害的包装物或必须由厂家回收的或国家规定必须由有关专业部门回收的包装物由乙方负责回收。
乙方所供加工好的瓷砖均按国家质量标准由乙方和甲方材料设备采购组及施工单位三方共同验收,三方验收人员在验收凭证上共同签字确认,并以此验收单作为结算凭证;如对所供瓷砖质量标准有异议,甲方须在施工开始至施工完毕提出,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2、付款方式:签订本合同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定金人民币伍万元(¥50,000元),每批瓷砖到达工地经甲方材料设备采购组和施工单位及乙方送货人员共同验收签证后30天内支付该批瓷砖货款的50%(含定金5万元);施工完毕15天后经竣工验收合格,付足所供瓷砖货款总额的60%(含5万元定金和前一次付款);余下所供瓷砖货款的40%购买一间(套)产权式客房。
3、乙方所供瓷砖可不开具增值税,但须开具国家正规税务;在甲方支付第二笔款时开具,但前次付款乙方须向甲方提供收据备查。
如乙方不能按甲方要求的交货日期按时交货,每延期一天交货,则按延期交货部分价款每天万分之五向甲方计(支)付违约金,并赔偿施工单位的误工费用;如甲方不能按本合同约定的付款的日期按时付款,每延期一天付款,则按延期付款金额每天万分之五向乙方计(付)违约金。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则向甲方所在地经济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解决。
在施工中的瓷砖损坏、浪费损耗由甲方或施工单位负责,但乙方须补足工程所需的瓷砖以满足工程建设需要;未尽事项,双方可另行签订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四条货款及费用等付款及结算办法:在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之日,甲方支付乙方货款总额的40%,乙方运货到甲方指定场所经甲方验收合格后7天内,甲方再支付乙方货款总额的50%,待本合同期满后一个月内甲方支付乙方货款总额的10%。
(1)产品花色、品种、规格、质量不符合本合同规定时,甲方同意利用者,按质论价。不能利用的,乙方应负责保修、保退、保换。由于上述原因致延误交货时间,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万分之五计算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2)乙方未按本合同规定的产品数量交货时,少交的部分,甲方如果需要,应照数补交。甲方如不需要,可以退货。由于退货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如甲方需要而乙方不能交货,则乙方应付给甲方不能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1%的罚金。
(3)产品包装不符合本合同规定时,乙方应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返修或重新包装的费用。如甲方要求不返修或不重新包装,乙方应按不符合同规定包装价值1%的罚金付给甲方。
(4)产品交货时间不符合同规定时,每延期一天,乙方应偿付甲方以延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万分之五的罚金。
(1)甲方如中途退货,应事先与乙方协商,乙方同意退货的,应由甲方偿付乙方退货部分货款总值1%的罚金。乙方不同意退货的,甲方仍须按合同规定收货。
(2)甲方未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向乙方交付技术资料、原材料或包装物时,除乙方得将交货日期顺延外,每顺延一日,甲方应付给乙方顺延交货产品总值万分之五的罚金。如甲方始终不能提出应提交的上述资料等,应视中途退货处理。
(3)甲方如未按规定日期向乙方付款,每延期一天,应按延期付款总额万分之五计算付给乙方,作为延期罚金。
第六条甲、乙任何一方如确因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知不能履行或须延期履行,部分履行合同的理由。在取得有关机构证明后,本合同可以不履行或延期履行或部分履行,并全部或者部分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七条本合同在执行中如发生争议或纠纷,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解决不了时,双方可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本合同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到乙方将全部订货送齐经甲方验收无误,并按本合同规定将货款结算以后作废。第十四条本合同在执行期间,如有未尽事宜,得由甲乙双方协商,另订附则附于本合同之内,所有附则在法律上均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产品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都按照甲方传真过来的经过乙方确认后的订单为准,单价与金额按当时的市场行情双方协商。
一次性或分批供货,甲方每批订货应提前一周以书面订单形式将所需货物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通知乙方,按乙方确认后的数量和交货日期履行。
1. 保证质量,包退包换,焊锡后由甲方负责,若乙方所提供的产品质量未能达到本合同第二条规定的质量要求,乙方应给予更换,并承担退货运费,乙方不承担甲方提出的任何直接或间接所造成的产品经济损失。甲方在收到货后经过检测、检验,确认质量、数量完全符合要求后方可入库。如甲方对乙方所发的产品质量有异议,应当在收货后10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并将不合格产品样品寄至乙方公司,乙方在接到甲方书面异议和样品后,应在1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
2、如甲方未在上述期限内提出异议或未经检验使用的,视为乙方交付的产品质量符合约定的质量要求。
(2) 若甲方所欠mos管货款达( 10万 )元时,应先付清所欠货款,否则乙方有权停止发货。
1、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均可向原告所在地法院起诉。
1、若本合同附有技术协议的,该技术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是合同的组成部分,以及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的传真(对帐单、订单、往来信函),均为本合同的补充,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xxxxxx有限公司
工矿产品购销合同是购销合同的一种形式,是一种以工矿产品为购销合同标的的`合同。上述格式是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制定的示范文本。
(8)对一些重要的产品购销合同,当事人双方都可以要求对方提供担保。担保通常应当订立书面的担保协议,作为主合同的附件。也可以在主合同中写明担保的方式以及担保的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等有关规定,经询价协商一致后,签订本合同。
乙方向甲方说明商品的配置,核对商品品牌、型号,通电调试,符合使用说明书中的配置和产品质量状况,经甲方确认后,验收完毕。
乙方按照《微型计算机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中销售者的义务向甲方提供质量保证和售后服务;办公设备按照厂家规定的质保时间和质保范围进行质保。
2、所有电子配件按电子配置清单质保时间质保,在规定时间内如有质量问题,进行24小时内免费更换。
1.所售商品质量符合国家质量标准或行业标准,符合国家有关的强制性认证规定,技术性能指标与说明书相吻合。商品为首次使用。
2.商品包装符合国家质量标准或行业标准,符合品牌厂商在说明书中规定的`包装标准。实物与原包装内的配置清单相符。
开封后15天内,应保留商品的原包装和充填物;在质量保证期内,应妥善保存商品的、配置清单和三包凭证。
1.乙方不按机器保修卡的规定进行保修,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进行保修,情节严重,甲方有权追究乙方所带来的损失。
一次性或分批供货,甲方每批订货应提前一周以书面订单形式将所需货物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通知乙方,按乙方确认后的数量和交货日期履行。
1. 保证质量,包退包换,若乙方所提供的产品质量未能达到本合同第二条规定的质量要求,乙方应给予更换,并承担退货运费,乙方不承担甲方提出的任何直接或间接所造成的产品经济损失。甲方在收到货后经过检测、检验,确认质量、数量完全符合要求后方可入库。如甲方对乙方所发的产品质量有异议,应当在收货后15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并将不合格产品样品寄至乙方公司,乙方在接到甲方书面异议和
1。 保证质量,包退包换,若乙方所提供的产品质量未能达到本合同第二条规定的质量要求,乙方应给予更换,并承担退货运费,乙方不承担甲方提出的任何直接或间接所造成的产品经济损失。甲方在收到货后经过检测、检验,确认质量、数量完全符合要求后方可入库。如甲方对乙方所发的产品质量有异议,应当在收货后10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并将不合格产品样品寄至乙方公司,乙方在接到甲方书面异议和样品后,应在
2、如甲方未在上述期限内提出异议或未经检验使用的,视为乙方交付的产品质量符合约定的质量要求。
1、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均可向原告所在地法院起诉。
若本合同附有技术协议的,该技术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是合同的组成部分,以及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的传真(对帐单、订单、往来信函),均为本合同的补充,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 保证质量,包退包换,若乙方所提供的产品质量未能达到本合同第二条规定的质量要求,乙方应给予更换,并承担退货运费,乙方不承担甲方提出的任何直接或间接所造成的`产品经济损失。甲方在收到货后经过检测、检验,确认质量、数量完全符合要求后方可入库。如甲方对乙方所发的产品质量有异议,应当在收货后10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并将不合格产品样品寄至乙方公司,乙方在接到甲方书面异议和样品后,应在
2、如甲方未在上述期限内提出异议或未经检验使用的,视为乙方交付的产品质量符合约定的质量要求。
1、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均可向原告所在地法院起诉。
若本合同附有技术协议的,该技术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是合同的组成部分,以及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的传真(对帐单、订单、往来信函),均为本合同的补充,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一条:乙方必须提供营业执照、食品流通许可证、生产许可证等证照复印件。乙方为甲方提供产品类别以甲方的物品清单为准。该清单自动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第二条:1、乙方必须保证原料的鲜度、质量,交货时间为。乙方提供的食品必须符合《产品质量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行业规定的相关标准,且是保质期内的食品。保证提供每批次供货食品的质量检验、检疫报告书和进货或其他有效票据。如原料不符合质量要求,乙方有权退货。因乙方食品问题导致的食品中毒等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4、甲方提前一天向乙方提供订货单,例外情况需及时通知乙方,乙方须在甲方要求的时间内准时将货物送到甲方要求地点。
第三条:货款结算及支付方式:双方在每月30日进行对账,甲方于次月5号一次结清上一月货款,甲方保证每月向乙方定货款额达到总额的60%,具体以实际送货清单为准。
第五条:甲、乙双方在执行合同时发生争议或纠纷,应本着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当事人任何一方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裁决。
一、甲方授权乙方作为科佳电子灯饰厂照明系列产品在 地区的总代理,乙方承诺在甲方授权的代理权内进行甲方产品的营销活动,乙方不能跨地区销售。
二、合同期内乙方每月至少销售甲方产品且回笼资金 万元人民币,本合同期内回笼资金共 万元人民币,否则甲方有权单方面取消乙方的代理权(口头告知即可)。
三、如乙方年销量(一年总订货量减去总退货量且甲方实际回笼资金)在 万至 万元人民币,返利百分之壹;在 万至 万元人民币,返利百分之壹点伍;在 万元人民币及以上,返利百分之贰。返利在第二年以货物的形式完成。
一、甲方对产品质量实行三包,若因使用不当等非甲方产品质量本身原因造成的损失,甲方不负其责任。如果灯管破烂或严重发黑可两支换壹支,特殊情况协商解决,超过保修期不退换(质保期为 个月)。
三、乙方在到达站提货时,必须检查外包装是否破损或拆封,数量、品种准确无误,如有问题应及时与到达站交涉并在到货后及时通知货运站进行索赔。否则,乙方自行承担责任。
一、因质量问题退货的货运费由甲方负责,退货经过甲方清点核算做出《退货作业流程表》,传给乙方确认后,在乙方下次应付款中抵扣相应的金额。
二、非质量问题引起的退货如甲方同意退货的,则货物必须包装无损,否则甲方不予接受,该退货的货运费由乙方负责,并扣除退货总金额的`百分之五作退货处理费。退货价格按乙方最后一次进货价计算.
二、乙方在没有取得甲方有效证明的情况下,乙方不得以现金直接支付甲方业务人员,否则,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
三、乙方通过货运部开支票支付货款的,如果货运部停开支票(特别是春节前后),则实行先汇款后发货。
二、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交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处理。本合同经双方盖章及签字后生效,壹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